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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套路层出不穷,你能躲几关?注意了,别让大意废了你的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0  
什么是招标人呢?招标人说起来就是上帝一般的存在,也就是甲方。你辛辛苦苦找关系做关系,弄厚厚的标书,公司大大小小加班加点都是为了能得到他们的青睐。虽然在建筑行业里总体来讲,大部分的招标人都是公平公正的,但是总有几个“上帝”喜欢走歪路,然后跟其他的投标人各种串通,然后让满是期待中标的你白费了加班加点的辛勤工作以外,还成了一场“陪跑”,想想也是气。那么,为了不要总是掉进这样的“坑”,我们应该要知道他们的套路有哪些!这样才能保障自己不被套路,让我们一起来揭开这些个“上帝”内幕吧!
一、招标人的套路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
1、特殊定制法
(1)有明显地倾向某个投标者的条款,给对方“量身定做”这种方式来控标;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后,再让指定的某个投标人补充或更改,撤销投标文件,甚至更改报价(也包括修改电子文件的相关数据);
(3)在一切招标事项进行前,就先与某家供应商进行“秘密谈判”。
2、泄密法
(1)泄露相关投标人的具体情况;
(2)泄露评标情况,标底或者关键人物名单。
3、指使、暗示法
(1)暗中指示,强迫或暗示评标委员会进行针对性的引导;
(2)区别对待,暗中指使招标代理机构给定好的中标人提供帮助。
5、价格法
通过欺诈的方式,以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再通过变更各种项目手段,恶意提高最终的结算价格。
3、做局法
(1)在招标之前就已经内定好中标人,然后使用压低或者高标价,串通投标;
(2)不仅内定,还跟招标代理机构私下约定好,给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
(3)把定标拆分多段,然后内定在不同的标段安排不同的中标人,达到“共赢”;
(4)招标人从中作梗,让自己内定的有资质公司和无资质公司协商,先以有资质公司名义投标,实际上中标后是由无资质公司履约。
7、无所顾忌法
(1)被其他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却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2)招标单位恶意采用最低的评标价法进行评审,当未中标的公司提出质疑时,通过复议后依然保持原本的评审结果。
6、装傻法
(1)在开标中明显看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串标但视而不见的,也无视评标委员会提出的疑惑;
(2)在明明只有一个投标人代表,招标人发现开标记录上钱多个投标人却不制止;
(3)在进行资格审查或开标时,招标人发现投标人的投标资料与其他投标人的出现混装情况,不但不制止,还同意其通过并继续参加评标的;
(4)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但却是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却不制止并且同意其通过并继续参加评标的;
(5)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等情形视而不见,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二、投标人的套路
1、兄弟相约
(1)投标人事先约定好价格和投标策略;
(2)出现围标公司,多个投标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同一集团或协会等组织成员公司,或利益同盟;
(3)投标人在投标前已互相约定好谁陪标,谁弃标,谁中标;
(4)投标人提前约定好给予未中标投标人费用补偿。
如果发现以上投标人的套路可以说是非常隐蔽,但是这些行为都可以通过一些蛛丝马迹找到事端!
2、陪标特征
(1)中标人以不正当的理由放弃中标,故意废标,或者没有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合同;
(2)多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声明,或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
(3)不同投标人投标报价在各项目报价不合理,而且总报价相近,也无合理解释,或投标报价总价一致;
(4)恶意制作无效的投标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条款制作;
(5)该投标人不递交投标文件也不参与开标会议,并且在一年内有三次以上参加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法人签字却出自同一个人的;
(7)同一企业出具或同一个人的投标保函,被多投标人同时使用;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条款雷同;
(9)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的签字。
如果发现投标人有不寻常的现象,可以根据以上几点找出他们的致命错误!
3、“愚蠢”暴露法
(1)不同的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却一模一样;
(2)本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装订了其他投标人的名称,或另一公司法人代表的签名,或加盖另一投标人的公章;
(3)投标人居然不知道公司老板的电话号码;
(4)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打印附属设备打印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5)不同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IP地址却一致,或者IP地址指定在某一区域;
(6)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却连格式,字体,表格颜色都惊人相同;
(7)签字代表人签字时故意发抖导致签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
(8)投标文件的封面,厚薄,装订非常相似甚至相同。
还有一点要十分注意的,不同的投标人坐同一辆车前往开标地,路上有说有笑的,但是到了现场却假装不认识,可以多观察这点。
三、评审专家的套路
1、无为法
(1)发现投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但评审专家没有指出;
(2)在投标报价中发现明显的不合理报价,但评审专家没有指出;
(3)在技术部分中发现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或内容缺漏,但评审专家没有指出。
2、特殊对待法
(1)投标文件中有暗标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了特殊记号(特意给某专家看);
(2)在没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恶意给某投标人高分值贬低其他投标人的分值,或评审专家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打分;
(3)评审专家对有利害关系的投标人公私不分,明知道却不主动提出回避。
 
以上就是三方,招标人,投标人,评审专家的套路,但这些表现形式都是违规违法的,在我国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地方文件,都会对这种不良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
除了部分人的“套路”,其实在实践中,废标的发生概率还是挺大的。而大部分原因是因为有效的投标人不足三家造成,而从经验来讲,其疏忽和粗心等低级错误确实关键,实在让人惋惜。
以下是总结出来的投标人自身问题的经典原因,也希望看了这篇文章的投标人能够提起警惕,不要让这些低级错误导致自己浪费人力物力和时间。
1、不满足不响应实际要求
首先,要检查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各种资质证书有无超出范围经营,有无证书过期或未通过年检,还有等级是否满足要求,然后要对招标文件中的“★”特别关注,“★”的记号代表实质性要求,是“一票否决”的关键,所以要满足“★”的要求,否则就是废标结果。
2、遗漏签字盖公章的步骤
投标文件大部分重要内柔都要签字盖章,比如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等文件,都需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而实际情况下有很多人会遗漏签字或盖公章,然后导致造成废标,而且这种情况还是经常会出现的,实在是非常让人惋惜。
3、等级过低不符合要求或未达到要求的资格证书
每项招标,作为采购人都需要根据其特点设定一些必要的资格条件。比如建筑智能化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软件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等。还有一点,有些证书还有等级之分的,所以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符合该条件要求的证书复印件,但在实际情况上,有部分投标人没有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或遗漏提供,还有提供的证书等级不够,这些也是造成废标的关键。
4、报价超出招标文件预算
这点其实是大意导致的损失。因为有些招标文件会规定,投标金额超过多少钱会将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而就有这样粗心大意的投标人报出超过规定金额的价格,没有细读招标文件报出的价格是不应该的,而且投标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因为这样的缘故导致废标,也会使各方投入的人力物力付诸东流。
5、误会了投标有效期的真正意义
一般来说,投标有效期是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但有些投标人不理解其真正含义,误以为投标有效期越短越好,其实投标有效期是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时间在开标后进行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成立的要求,也代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比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为90天,那么投标人承诺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是正确的,而有些不懂的人却承诺10天,30天的,开标后的工作未完成,投标文件有效期已经过去了,也就成了废标了。
6、改动或改变招标文件的规定内容与格式
招标文件的重要内容都是由招标方经过反复的讨论和总结的结果,所以是不允许擅自修改的。但总有些投标人自作聪明,擅自修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函这些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导致废标无效。其实,如果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有些文件格式,内容不妥时,应该在投标之前就跟招标方联系沟通,提出质疑,不应该擅自修改再进行投标,这点要非常注意的。
7、不熟悉并且没有正确理解法律法规
如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协议书;或者既以某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又以自己名义投标或参与其他联合体投标;或者不理解联合体各方中资质等级计算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或者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规定。
无论是三方,还是招标投标文件,都应该要严格对待,不要因为金钱利益枉顾法律的规定,也不要因为粗心大意损失机会,导致一切的辛苦都白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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