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受零陵区水口山镇长塘完小委托,2016年1月06日就零陵区水口山镇长塘完小校门、运动场、校內道路等附属工程项目进行重新评审,最后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1、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0.14.1 ”第4点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2015年7-12月)的社保证明),永州市第八工程公司熊国庆同志(安全员)已退休,非本公司在职人员故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未响应招标文件; 2、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发)正文部分”中的“附件3-B废标条件”第“B1.12未按规定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要求,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废除永州市第八工程公司原中标候选人第一名资格(见原中标候选人公示)。 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永州市零陵区水口山镇长塘完小或永州市零陵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部门:永州市零陵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零陵区水口山镇长塘完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