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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忻城县城区供水初步设计招标废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16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忻城县城区供水初步设计招标废标公告
来源:  日期: 2015年12月8日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忻城县城区供水初步设计招标(项目编号:DS08J3-20150534(重))
废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忻城县城区供水初步设计招标
二、项目编号:DS08J3-20150534(重)
三、招标内容:忻城县城区供水初步设计招标,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书
四、项目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02日
五、项目截标时间:2015年12月03日10 时00分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陆干权、周群芳、覃娜。
七、结果:
在资格审查中3家投标单位(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西合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及、广西合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合格,所以这两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该项目废标,由采购单位择日重新招标。
八、采购人: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151300.00元)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邝胜庸,电话:0772-4298765    传真:0772-4298765
十、说明: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本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质疑电话: 0772-4298765  传真:0772-4298765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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