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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儿童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6-29  来源: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信阳市儿童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信阳嘉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专项债资金、申请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信阳嘉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及精装修等专项设计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儿童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信建公开招标FJ[2023]025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内。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一栋传染病区病房楼,框架结构,地上10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暖通、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附属基础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906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5000万元)。

2.4建设地点:信阳市

2.5项目总投资:约9063万元

2.6招标范围及要求

2.6.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2招标范围:

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有主体建筑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管理;室内精装修、二次深化病区弱电智能化、医用气体、太阳能热水等专项工程施工及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②精装修等专项设计服务范围包括:本项目室内精装修、二次深化病区弱电智能化、医用气体、太阳能热水等专项设计配合相关专项设计报批报审、各专项工程或设备等招标采购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施工开工到竣工的现场配合服务、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及其他相关设计服务。

2.6.3项目工期:项目总工期为720日历天(含施工、设备调试、试运行工期精装修等专项设计)。其中精装修等专项设计完成期限要求:收到设计任务书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4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及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下列(1)、(2)项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因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导致查询方式变更,“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查询信息为准。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于投标单位,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具有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6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于投标单位,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具有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3.7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联合满足上述3.1、3.4、3.5、3.6项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款3.1(2要求。

3.7.2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3.2、3.3项要求。

3.7.3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书对此予以认可。

3.7.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凭CA密钥登陆市场主体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联合体成员无需下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3年06月28日至2023年07月04日。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媒介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获奖、社保、纳税等固定内容可从交易中心主体信用信息中已登记的信息库中选取。评委评审只需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以投标文件的响应为唯一评审依据,不再比对主体信用信息。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嘉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3767797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艳丽

电话:0371-61773833 15225192976

电子邮箱:jdgj1111@126.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4-15楼

监督部门: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76-7639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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