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新二中扩容提升项目已由 安新县行政审批局 以安行审投字【2023】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新县第二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安新县第二中学 。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设计、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安新县第二中学学校内。
2.2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在安新县第二中学原校区内进行提升建设,新建建筑面积15141.37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3964.75 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建筑面积 5793.12 平方米,框架结构,五层局部三层,宿舍楼建筑面积 8171.63 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建筑面积 1176.62 平方米,全部为人防建筑。并配套建设附属工程;拆除原有学生超市、浴池、锅炉房、旧食堂建筑面积 2600 平方米,并对变压器进行迁建。
2.3招标范围:工程设计、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和监理,其中(1)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伴随的技术服务等内容;(2)造价咨询服务内容:承担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核对,合同有关价款内容审核,材料设备市场询价及控制,项目施工阶段工程计量和支付等过程跟踪服务,设计变更及签证的造价审核与控制,竣工结算的审核及配合竣工决算的编制等内容;(3)项目管理主要服务内容:项目前期阶段部分内容、开工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建设期项目管理工作;(4)监理服务内容: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4服务期限:(1)工程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备案;(2)造价咨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结算审计完成止;(3)项目管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结算审计完成止;(4)监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4个标段。投标申请人只能对其中一个以上标段递交投标申请文件,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1)工程设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造价咨询: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项目管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工程监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2)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本项目负责人任意一项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
(4)工程监理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3.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招标方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记录为准);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6 月 8 日 09 时00分至2023年 6 月 14 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6 月 30 日 9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