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3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PPP项目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抚黎购2022F000800249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PPP项目1项9056102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30年(包括整体建设期8年,考虑到林业类项目的砍伐木材的生长周期等因素,运营维护期22年)。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期年限不变,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1、本项目资格审查已经结束,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供应商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接受未参加资格审查的潜在社会资本方参加。但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确定是否具备资格。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相关的招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并代表联合组成的投标人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一切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意思表示。投标文件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另有说明除外),联合体另一成员对提交的投标文件同意并认可。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林业。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注:开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要求将资格证明文件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上传的材料必须清晰,如因清晰度影响评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所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资格证明文件)时间:2023年03月10日 00:00 至 2023年03月29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jxsggzy.cn/web/)2023年03月3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1、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登录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jxfz.gov.cn/),在首页点击“不见面操作手册”仔细阅读“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3、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如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4、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项目概况本项目综合回报率上限值为7.5%。黎川县国家储备林建设总规模为85426.6亩(赎买70428亩,占比82.44%),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6059 亩,占总规模的7.09%;现有林改培 78063.6 亩,占总规模的 91.38%;中幼林抚育 1304 亩,占总规模的 1.53%。新建林区公路 38 千米,机耕道 60 千米,作业林道 120千米,林区游步道 19 千米,新建防火林带 1450 亩。购置森林防火设备 57 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9套,建立国家储备林资源监测和科技推广体系,设立固定监测样地36个;通过营造林的建设套种林下药材 4000 亩;并在日峰镇、中田乡储备林地区发展森林旅游康养。本项目总投资 90561.0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投资 68337.06 万元,占 75.46%;工程其他费用1842.56 万元,占 2.03%;预备费 3508.98 万元,占 3.87%;建设期利息 16872.42 万元,占 18.63%。本项目总投资金额最终以经政府部门审计的结算金额为准。本项目实施机构为黎川县林业局(以下简称“县林业局”),具体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项目运作方式为BOT,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实施机构依照法定程序选定优秀的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在黎川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采购完成后,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项目风险按照风险有效控制、风险成本最低、风险收益对等三个原则分配;政府方主要承担林地赎回、法律、政策等风险;社会资本方主要承担项目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项目建设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黎川县林业局负责监督项目按规划、设计完成;运营维护期内,项目公司通过获得使用者付费和财政补贴的方式收回建设及运营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所有项目设施设备修复完善后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县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本项目资本金约为 18161.02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20.05%,其他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合法合规方式筹集。本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初步测算财政支出责任合计为143143.59万元,最终以实际为准。项目进入运营期后,政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每年支付给项目公司运营补贴,并结合社会资本投标报价确定的商务条件参数和当年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计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