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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柱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商品区地(3#-2)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10  来源: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柱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商品区地(3#-2)项目施工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石行审投资核字[2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裕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裕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 宅、幼儿园、地下车库及人防等其他配套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9525.43㎡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3375.37㎡ ,包括住宅建筑面积28291.46㎡、幼儿园建筑面积3278.93㎡、地上配套公建建筑面积1804.98㎡;地下建筑面积为16150.06㎡, 包括地下车库及人防建筑面积9082.37㎡、地下储藏间建筑面积7067.69㎡ 。最终建筑面积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核准 的建筑面积为准。 项目名称 高柱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商品区地(3#-2)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 滨华路以北,高柱中街以西 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果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 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 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没查询到的认为没有失信行为)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1970”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备注: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09 09:002023-03-29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2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裕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 252 号办公楼 207 室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01室
邮编:

050051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卢兵

联系人: 赵星辰
电话:

18031110915

电话: 13933013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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