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鸭河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鸭河路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业主为 南阳市鸭河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鸭河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鸭河路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2.2资金来源:财政;
2.3建设地点:南阳市鸭河工区;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2.5质量标准: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8、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TPFRONT/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日之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保证金减半缴纳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日之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6日9:00分至2023年3月28日9: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2 开标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4楼;
5.3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招标人:南阳市鸭河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南阳市鸭河工区行政中心
联系人:汪东海
电 话:13903774208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6号新华国际中心D座3层326室
联系人:胡远
联系电话:0377-62201588 18638999638
监督单位: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鸭河工区服务中心
地 址:南阳市鸭河工区汉江路鸭河工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8336618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