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行唐县苏户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石家庄市水利局以石水【2022】5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行唐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行唐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行唐县苏户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2建设内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修复区:封禁治理1498.72hm2,封禁牌16个,封禁标语50m2。生态治理区:村庄绿化工程6处,新建步阶8处,道路护坡130m,谷坊50m,硬化作业路1007m,水保宣传标语100m2,宣传牌8个,水蚀林地治理1.28hm2,梯田田坎修复250m。生态保护区:沟道治理长度2353m,包括沟道清淤1946m,新建生态挡墙3297m,生态护坡1482m,挡水坎100m,挡墙加高407m。 2.3建设地点:行唐县北部口头镇 2.4计划工期:2023年3月21日-2023年12月31日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 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17、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 7 个方面(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其他要求: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24日00:00至2023年03月02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因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各投标人须同时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领取文件后请随时关注该网站信息。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在签到、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电子签到、解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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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24 00:00至2023-03-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行唐县衡阳大街234号 | 地址: | 石家庄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张广 |
联系人: | 陈利、王璇 |
电话: |
0311-82981528 |
电话: | 0311-830338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