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新县2023年四好农村公路工程(乡村振兴道路提升)勘察设计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以安行审投字【2023】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新县2023年四好农村公路工程(乡村振兴道路提升)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安新县境内,主要是对安州镇、老河头镇、芦庄乡、同口镇、龙化乡、刘李庄镇、寨里乡、三台镇、端村镇、安新镇、赵北口镇11个乡镇的农村公路进行建设,共涉及农村公路74条。
(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2023年四好农村公路工程(乡村振兴道路提升)工程,主要是对安新县74条农村公路进行改造提升,项目总长共计99.112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安工程、交叉工程和绿化工程等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等。
(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所有的勘察设计工作,提交 全部成果文件。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只设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安新县2023年四好农村公路工程(乡村振兴道路提升)勘察设计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以及后续服务等;负责设计文件汇总、上报工作;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初勘、详勘、补勘、测量、测绘、地质勘察、工程物探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完成过1条四级及以上公路的设计工作。
3.1.3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公路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条四级及以上公路的设计工作。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2-18 00:00 至 2023-02-24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3-10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雁翎西路41号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门北小街71号 |
邮编: |
/ |
邮编: |
010000 |
联系人: |
张女士 |
联系人: |
李沛晗 |
电话: |
0312-5333111 |
电话: |
0311-68026677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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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1-68026677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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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1863004100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