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泗洪县青阳路北延(双沟路-金沙江路)等道路绿化工程已经洪发改投资发【2023】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洪县青阳路北延(双沟路-金沙江路)等道路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青阳路北延(双沟路-金沙江路)、双洋东路(青阳北路-黄山北路)、成子湖东路(青阳北路-黄山北路)、小康路(五里江路-双洋东路)。
1.2 工程规模:
本工程为泗洪县青阳路北延(双沟路-金沙江路)、双洋东路(青阳北路-黄山北路)、成子路东路(青阳北路-黄山北路)道路绿化工程。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绿化栽植。种类包含,小乔木类:金桂,红梅、红枫、垂丝海棠、紫薇、红叶石楠树、早樱、独干月季、石楠;球类:红叶石楠球,龟甲冬青、无刺构骨球、海桐球,红花继木球,黄杨球;灌木地被类:南天竹、时令花卉、细叶麦冬、姬小菊、丛生福禄考、细叶美女樱、常夏石竹、紫红微月、红花檵木、火焰南天竹、海桐、小叶黄杨、红叶石楠、金叶过路黄、大叶栀子、大花六道木、矾根、兰花鼠尾草、草坪、景石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808053.48元。
1.3 工 期:3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30日。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管养期满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结算价经审核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县青阳路北延(双沟路-金沙江路)等道路绿化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2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项目负责人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表》或毕业证书,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
4.3 其他条件:
4.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3.4.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3.5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缴纳证明应能够明确显示人员姓名、缴纳时间。
4.3.6 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3.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 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4.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03日 09:00至2023年02月08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18251493466。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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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聚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泗洪县长江东路16号 |
地 址:泗洪县金色家园商贸广场C1栋08号(泗洪县虹州实验学校北门往东20米) |
联系人:王波厂 |
联系人:秦丽 |
电 话:18251493466 |
电 话:18118056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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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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