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新区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雄安备案〔2021〕15号)、《关于中国星网雄安新区总部大楼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安规建函〔2022〕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新区总部大楼建设项目智能化及弱电工程(含室外弱电)专业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卫星互联网001号(互联网产业园北部门户示范区D01-08-19地块)。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2613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6691万元。
2.4本项目招标范围:
标段一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接入系统;无线对讲系统;电话交换系统;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会议系统;移动通讯室内信号覆盖系统(仅包含槽盒);综合布线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室外监控部分);停车库管理系统;五方对讲;相应系统的机房工程等工程的深化设计、供货、施工安装、检验试验、调试、验收、维保等全部建筑智能化工程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标段二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耗监管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空气品质监测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相应系统的机房工程等工程的深化设计、供货、施工安装、检验试验、调试、验收、维保等全部建筑智能化工程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5本项目的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6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其中:
标段一合同估算价为3624万元;
标段二合同估算价为306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独立承担过1个已经竣工验收完毕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或包含上述建筑智能化工程规模的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须提供①合同关键页、②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以上任意一项证明材料中体现满足规模要求的合同金额即可。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0、2021年度(若2019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且包括财务报告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审计报告附注部分可不提供。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投标人被本项目招标人或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x.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
y.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其他要求:
a.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b.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方式选择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先评标段一后评标段二顺序依次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投标人在标段一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标段二中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名次顺序递补推荐。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1月16日9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6日10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其他说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变化,另行通知。
7.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监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监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项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时开评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卫星互联网001号(互联网产业园北部门户示范区D01-08-19地块)
联系人:高谦
电 话:13933566174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联系人: 杨志远、肖洁、赵雪杰、朱小锋、李佳佳
电 话: 010-82575137-264
电子邮件: bjkjyzb@126.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75633、0312-5620113。
10.8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电子招标文件编制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2960版本编制。
10.9因其他公告平台模板和字数限制,相关信息均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内容为准。
10.10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志远、朱小锋、李佳佳
联系电话:010-82575731转264、13011155825
电子信箱:bjkjyzb@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