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潘阳工业园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审批投初〔2022〕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潘阳工业园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高阳路、旺庄路、春兰路(在原有用地红线范围内)
2.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黄埭镇春申路、高阳路、旺庄路、春兰路4条道路沿线绿化景观改造,涉及总长度约5350米,面积约79600平方米。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定额工期 (日历天) |
招标工期 (日历天) |
E3205010304039954001001 |
潘阳工业园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
潘阳工业园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
1052 |
/ |
90 |
2.4其他:_________。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R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9年9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R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R质量为合格,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符合苏园规字〔2012〕2号文可承揽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2.业绩要求:近4年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无 。
3.5信誉要求:无 。
3.6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在该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扣分分值按开标当日所在季度应执行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结果”所列分值计取;
(4)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6)投标申请人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及企业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8)本项目执行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间的单位(如文件明确规定处罚期限的,按文件执行)。
(9)取消3.3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要求。
R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R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9时00分至2022年9月29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6.3□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R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R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中市路1号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锦堂街8号
江苏有线大厦2楼
邮 编:215000 邮 编:215000
联 系 人:惠国强 联 系 人:王倩倩
电 话:0512-65383773 电 话:0512-67224601
传 真: 传 真:0512-67224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