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雄安站枢纽片区2号地块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与游园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雄安站枢纽片区2号地块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与游园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7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建河北雄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河北雄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
位于雄安站枢纽片区西南部,共计6个地块。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包括三个子项目:一是社区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566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社区配套、汽车库、设备用房等。二是幼儿园,总建筑面积458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3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班幼儿园、园区道路、儿童运动场地及配套设施等。三是游园工程(含三个游园及一个居民健身场地),总占地面积8634.68平方米,其中绿化用地5801.1平方米,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2452.58平方米,海绵城市用地381平方米。居民健身场地内含建筑面积320平方米。(说明:以上工程量为估算建筑面积,实际结算以按照取得施工图审查意见函版的图纸为基础进行计算,并经发包人确认的建筑面积为准。)
2.3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约7474万元。
2.4招标范围:
(1)勘察:本项目范围内所有涉及到的勘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雄安站枢纽片区2号地块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与游园项目的初勘、详勘、补勘、出具勘察报告、土壤氡检测报告等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勘察工作,并负责完成工作范围内的地基处理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基坑监测设计(包含基坑监测点位布置和监测频率设计)、并配合设计单位进行试桩等,以及基坑开挖所需的勘察工作等,确保勘察文件通过强审单位审查,勘察单位还应负责相关的第三方论证及专家论证。同时勘察单位应负责项目的方格网图测绘、降水,并确保方案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及相关专家会评审。勘察单位应充分考虑目前部分场地被占用情况,负责自行协调占用单位,保证按期完成勘察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勘察任务书。
(2)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有关的总图(含地块内管线综合)、场地、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设备、燃气、热力、精装修、景观、智能化、小市政、泛光照明(亮化)、幕墙、雨蓬、交通、防洪排涝、标识、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绿色建筑、人防、5G、美化风貌设计等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以上所有图纸的深化设计工作,BIM设计与审查(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按照雄安新区“一会三函”制度执行,“一会”是指新区召开主任办公会集体审议决策;“三函”是指前期工作函、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施工意见登记函三份文件)。
设计单位应负责BIM设计咨询及审查(含设计阶段的应用、施工和运营阶段的配合服务)、绿建设计及咨询、预制装配式设计、智能化设计等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还应负责设计的报批报建,后续施工、货物及服务招标阶段的技术文件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设计相关的专业认证、第三方论证及专家论证、配合基坑开挖的勘察、设计及试桩工作,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配合目标成本控制的其他工作等。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5服务要求
(1)勘察:工程勘察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满足勘察任务书要求。
(2)设计:
①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
②设计成果符合中国现行规范要求,设计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文件编制要求。
2.6服务期限:
(1)勘察服务期限:勘察周期为(暂定)45日历天,勘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止。
(2)设计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止;其中设计周期(指从合同签订到完成施工图设计)90日历天,具体设计阶段的设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此节点为暂定节点,最终节点以发包方时限要求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1)资质最低要求: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的要求
①勘察资质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a和b项资质:
a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b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a和b项资质:
a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的要求
①勘察业绩:
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①1个单个项目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勘察业绩及②1个单个项目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勘察业绩。
以上勘察业绩包括单独的勘察合同业绩或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中包含投标人承担勘察任务的业绩,投标人承担勘察任务部分的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若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两种勘察业绩类型,则视为同时满足;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分勘察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
②设计业绩:
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①1个单个项目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及②1个单个项目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景观绿化设计业绩(设计范围至少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
以上设计业绩包括单独的设计合同业绩或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中包含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部分的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若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两种设计业绩类型,则视为同时满足;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分设计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
注:若勘察、设计为同一合同,既可作为勘察业绩,也可作为设计业绩重复计算,但均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最低要求。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应由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担任,勘察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4)勘察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证明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5)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证明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6)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7)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7)L项修改为本条);
u.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
w.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x.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6)⑤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须按照其中一家单位进行全部勘察工作,另一家单位进行全部设计工作的形式进行分工;②.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及业绩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③.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方委派;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⑤.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6)、(7)项要求;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9)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10)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7日9时0分0秒至2022年9月13日17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8日9时30分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项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时开评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招标人: 中铁建河北雄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雄安新区雄县文昌大街153号
联系人: 崔先生
电 话: 15733287294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人: 张瀚洋、赵悦、封勋
电 话: 0312-4078997、15097790198
电子邮件: zhanghy@sstc20.com
传真(如有): 010-62688250
网址(如有): https://tendering.sinosteel.com/zgzb/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kb.xaprtc.com和https://www.xaprtc.com。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2014.296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瀚洋
联系电话:15097790198
电子信箱: zhanghy@sstc20.com
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23号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