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容东辅助配套区路网(三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容城县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容东辅助配套区路网(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容改发投资字[2022]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_已落实_,招标人为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平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容东辅助配套区路网(三期)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本项目涉及3条道路,位于容城组团西北部,分别为XE2(XN1-建兴街北延)、XN11(XE2-豪丹路)和XE3(XN11-建兴街北延)。其中XE2路起点为规划XN1路,终点至现状建兴街北延,长约542m; XN11路起点为规划XE2路,终点至豪丹路,长约221m; XE3路起点为规划XN11路,终点至现状建兴街北延,长约302m。3条道路总长约1065m,占地面积约2.41公顷。现阶段建兴街北延为无名路,是现状建兴街北侧的延续街坊道路,将此路暂定为建兴街北延。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包含3条道路,其中1条城市次干路,为XE2 (XN1-建兴街北延)路;2条支路,分别为XN11 (XE2-豪丹路)路和XE3 (XN11-建兴街北延)路。
XE2( XN1-建兴街北延)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长约542m,红线宽28m,标准横断面为1.5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2.5m绿化+15m机动车道+2.5m绿化+2.5m非机动车道+1.5m人行道=28m道路红线。
XN11 (XE2-豪丹路)路、XE3 (XN11-建兴街北延)路均规划为城市支路,其中XN11 (XE2-豪丹路)路长度为221m, XE3(XN11-建兴街北延)路长度为302m。两条道路红线宽18m,标准横断面均为2.75m绿化+2.5m非机动车道+7.5m机动车道+2.5m非机动车道+2.75m绿化=18m道路红线。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给水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热力工程等市政配套管线工程。
2.3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976.52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2022年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7)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7日09时00分00秒至2022年9月14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30日09时30 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投标人需远程登录 “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投标人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 “交易平台”中 “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监测】 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监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 项目中找到本项目 ,并进入开标系统;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 ,打开设置 ,在Internet选项中 ,添加 信任站点 :https:/ /kb .xaprtc . com 、https://www .xaprtc . com;本项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时开评标 ,如有变化 ,另行通知 。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容城县容美路2号
联系人: 候占龙
电 话:0312-5618908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平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定电谷科技中心4号楼b座615室
联系人: 石小娜
电 话: 0312-2052529
电子邮件:hebeipingtai888@163.com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75633。
10.8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需跟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致,如招标文件未规定,请联系代理询问其制作招标文件时使用的版本号。(招标文件版本号7.8.2014.2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