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期)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期)市政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改发投字〔2022〕21号)、《关于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期)市政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改发审字〔2022〕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雄安雄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_已落实_,招标人为雄安雄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期)市政配套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雄安新区昝岗组团高铁片区南侧,南至K1路,西至N16路,东至N11路,北至规划排干渠。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供热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铺设道路28条,总长5.975公里;配套建设停车场14714平方米;绿化区域27117平方米。
2.1.3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为15278.22万元,其中工程费约11398.61万元。
2.1.4计划工期:
(1)勘察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勘察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2)设计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并取得规建局相关手续,施工图成果文件在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经招标人和相关部门审定后14个日历天内出具,并按照计划提交项目交付成果。设计跟踪及技术支持直至项目验收,设计工作贯彻整个建设项目的全部工期。
(3)施工工期:总工期48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2月30日。各阶段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详勘、补勘、测量、测绘、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室内试验、编制地质勘测报告等。
(2)工程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以及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提供技术交底、承担后续施工招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编制、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等)、配合招标人后续各项招标及非招标采购工作、负责配合各阶段专项报批报建等工作、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有关科研项目、配合奖项申报等工作。上述成果需满足相关行业规范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咨询机构审查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评审。
(3)工程施工:本次招标工程施工范围为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期)室外道路铺装及管网,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弱电工程、供热工程及其他市政配套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本项目范围内所需的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为准)
以及本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检验试验、安装、调试、所有工程项目建设及手续,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办理等全过程总承包。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设计资质: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过已经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其中至少包含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包含上述规模施工内容的PPP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均可作为施工业绩。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由项目经理担任,项目负责人与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①勘察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且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②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③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3家,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公告第3款(4)、(5)项要求;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联合体成员需满足招标公告第3款对应的资质要求并提供对应的业绩,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及业绩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评审依据;③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项目经理,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④联合体投标的,应根据联合体协议的分工,分别委派各负责人及人员。
(7)其他要求: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0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08月12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30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1)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不能按时开标则另行提前通知延后的具体开标时间。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开标前一个小时可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白洋淀中学东侧200米路南
联系人: 耿先生
电 话:18332257556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信路2号茂丰产业园A座4楼(东侧)
联系人:杨璐瑞、张大鹏、岳雨诗
电 话: 19801887807、16633216866、16633331010
电子邮件: tjxazbdl@tongji-ec.com.cn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
10.3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kb.xaprtc.com和https://www.xaprtc.com。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0312-5675633。
10.8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2014.296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9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2960版本制作,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0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11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 CA 锁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 2 台电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 CA 锁进行解密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