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Y233野桥-王村(李茂-西牛营段)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 容城县改革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rczbh[2022]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_已落实_ ,招标人为 容城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Y233野桥-王村(李茂-西牛营段)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小里镇、南张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2.3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里程长3.92公里,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本次挖补罩面处理,即将断板、碎板位置18厘米厚水泥面板挖除,回补18厘米C30水泥混凝土,病害严重位置,挖除18厘米C30水泥混凝士面板+18cm基层,回补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8厘米C30水泥混凝土,然后统一铣刨1厘米,铺3.5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4.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K0+000-K2+340段两侧用15厘米厚C30沥青混凝土各硬化0.5米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项目投资估算:676.63万元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过1个已经完成公路等级四级(含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0、2021年度(若2019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 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 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 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 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 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 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其他要求:__无__。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8 月 4 日 00 时 00分 00 秒至2022 年 8 月 10 日23 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 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 5. 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 8 月 26 日 10 时 00分00秒,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 ,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项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时开评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 同 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招 标 人:容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容城县南环路63号
联 系 人:洪松
电 话: 0312-5601611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
网址(如有) :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与槐安路交口翰林观天下22号楼1703
联系人: 耿一鸣
电 话: 15076164636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
网址(如有) : /
10. 1“交易平台”的注册、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 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 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 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 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 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 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