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中化总部大厦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意开展启动区总部商务片区XACR-2021-036地块中国中化总部大厦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1号)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雄安备案【202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化控股雄安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_已落实 _,招标人为 中化控股雄安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第四组团中总部区,地块位于现状保静公路以北、白洋淀大道以东,紧邻在建“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机场快线一标段”工地 。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8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左右,规划建筑高度约165m,塔楼地上暂定约33层,设有裙房地上暂定约5层。
2.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 150000万元。
2.4 本项目工期要求:
(1)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成果文件在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经招标人审定后14个日历天内出具,并按照计划提交项目交付成果。设计跟踪及技术支持直至项目验收,设计工作贯彻整个建设项目的全部工期。
(2)施工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总工期839日历天。
2.5本项目招标范围:
(1)设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地范围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的建筑、结构、设备、电气、水暖、场区、精装修、景观、幕墙、门窗、泛光照明(亮化)、交通、市政、标识、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人防、5G等的美化风貌设计等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应负责BIM设计咨询及审查(含设计阶段的应用,并对施工和运营阶段提供配合服务)、绿建设计及咨询(公共建筑设计达到三星标准)、预制装配式设计、智能化设计。设计单位还应负责设计文件的报批报建,后续施工、货物及服务招标阶段的技术文件编制,设计相关的第三方论证及专家论证、基础试桩的设计,地基处理设计,为基坑开挖的勘察和设计提供配合服务,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配合目标成本控制的其他工作等,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程招标范围:实施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护降、主体结构部分(含精装修、幕墙、人防、机电、消防等全部内容)、景观、煤水电气)、安装、保修等工作,项目建设内容满足招标人实测实量标准、交付评估标准以及按照雄安新区关于智能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条款规定的内容、招标范围内全部图纸的内容、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所要求完成的一切工作(包括或不排除依据合同文件、法规、规范及标准、政府文件所要求的或根据实际情况可推断出的为完成一个完整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承包人需完成施工阶段BIM应用、雄安新区规划建设BIM管理平台BIM4的配合、BIM5的竣工过审及BIM运维阶段的相关应用,完成雄安新区规定的所有施工阶段BIM应用要求。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①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施工图审查时间为准)内独立承担过1个已经竣工验收完毕的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或包含上述规模的公共建筑类工程规模的项目)设计业绩。上述业绩的设计范围至少从初步设计到施工图设计。若所附业绩为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的多个标段业绩,则以多个标段的建筑面积或合同金额合计后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
②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独立承担过1个已经竣工验收完毕的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或包含上述规模公共建筑类工程规模的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若所附业绩为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的多个标段业绩,则以多个标段的建筑面积或合同金额合计后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
投标人可分别提供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加总计算。一个设计业绩加一个施工业绩被视为一个合格业绩(不局限于同一工程)
若所附业绩合同为PPP项目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合同,其中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承担设计、施工范围内对应的合同金额或建筑面积要求,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投标人满足要求的业绩。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u.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L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x.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
y.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z.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⑤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项目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内容要求对应的上述资质要求及业绩要求,但均需满足本招标公告3款(4)、3款(5)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全部施工内容,联合体成员承担全部设计内容;
③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经理;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其他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②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 由本项目项目经理兼任且不能与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兼任 。
③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0、2021年度(若2019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
④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8 月 3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2 年 8 月 8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8 月 24 日 9 时30 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监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监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 /kb.xaprtc.com、https://www.xaprtc.com;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项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时开评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化控股雄安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区B栋2层227单元
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15032187023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陈家林九号院华腾世纪总部公园F座11层
联系人: 李贺、张梦倩、孔瑞颖、王徽
电 话: 19333359031、19333359032、18612627770
电子邮件: becczbb@sina.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www.becc.com.cn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8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2014.296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9 异议和投诉
(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①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贺、张梦倩、孔瑞颖
联系电话:19333359031、19333359032、18612627770
电子信箱:becczbb@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陈家林九号院华腾世纪总部公园F座11层
②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