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新县实验中学新建临时学生食堂项目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以安行审投字【2022】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新县实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安新县实验中学内;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安新县实验中学新建临时学生食堂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722.50㎡,地上二层。主要内容包括食堂的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工程等内容;
2.1.3总投资估算:894.62万元;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施工及验收标准。
2.1.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2月20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26日9:00至2022年08月0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更正。
注:投标人需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投标报名。投标人报名前, 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因投标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 18日09 时
30分,地点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线下为: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新县实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新县 地 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电谷源盛广场B座
联 系 人:邸江涛 联 系 人:王彬
电 话:0312-8735503 电 话:0312-3288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