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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雄安)智慧城市科创中心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27  来源: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移动(雄安)智慧城市科创中心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中国移动(雄安)智慧城市科创中心(启动区XAQD-0021地块)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92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雄安备案【2021】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系统集成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系统集成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约为 14.9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 8.9 万平方米,地下约 6 万平方米(地下包含与D02-08-02 地块、D02-08-03 地块连接的通道),室外区域仅负责施工图设计。主要功能为研发办公、企业文化用房(临时展厅)、研发实验室、和创空间、渠道用房、公共服务用房、餐饮配套 、设备用房、人防设施、地下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等。
招标范围:中国移动(雄安)智慧城市科创中心一期项目的内容包括:D02-08-01 地块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室外区域(含一条南北向代建市政道路)所有要素和必要的附属物。不包含室外工程、市政引入等。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中部的互联网产业园中段,北部靠近科学园和大学园,南部连接总部区,东侧临近中部绿谷,西侧是连接安新和容城的主干道。
计划工期:714天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单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业绩: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至少完成1项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少于5亿元(含税)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交通枢纽、仓库和市政工程)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部分的业绩。设计范围至少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内容,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该业绩需由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2)施工业绩: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至少完成1项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少于5亿元(含税)房屋建筑(不含厂房、交通枢纽、仓库和市政工程)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部分的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该业绩需由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注:业绩(1)和业绩(2)可重复。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2)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注册单位需与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2)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注册单位需与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一致)。

(5)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2)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注册单位需与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6)财务要求:

提供2019、2020、2021年度(若2019年以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不包括附注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7)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8)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下列要求:只允许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必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联合体家数最多为2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或不补偿)

(11)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2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2年8月01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23日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时开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连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项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况觉得是否按时开评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系统集成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骡马市大街16号楼2层201-207

联系人:王洋

电 话:52726688

电子邮件:wangyangxxg@chinamobile.com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一号院二号楼五层

联系人:龚贺

电 话:15810622356

电子邮件:zhaobiaodaili2019@163.com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75633。
10.8提出异议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0.8.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10.8.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10.8.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10.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10.8.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0.8.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10.9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的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
10.10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11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office2010或以上版本,支持docx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PDF后导入,PDF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
10.12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2960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xaprtc.com/queryContent-jyfw.jspx?inDates=&ext=&origin=&channelId=431&projectCode=)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3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用IE浏览器登录,确保CA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CA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CA进行检测。
10.14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服务-投标人主页进行下载查看。
10.15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联系电话:0312-56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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