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新县2022年同口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 以 冀农字[2022]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新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安新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安新县2022年同口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2.1.2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新县安州镇的白庄村、建昌村 、李庄村、马庄村、南关村、前午门村、桥南村、膳马庙村、烧盆村、西北村、西角村、西王庄村、新立庄村;龙化乡的北佛堂村、北龙化村、孟仲峰村、南佛堂村、南龙化村、三坊子村、西良淀村、张庄村;同口镇的北马村、北曲堤村、瓷白村、韩村 、郝关村、南曲堤村、同口一村、同口二村、同口三村、同口四村、 王岳村。共计32个村。
2.1.3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规模为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万亩,项目涉及3个镇32个村。
建设内容为土壤改良、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路。其中包括:增施有机肥50000亩,修复配套机井854眼,铺设地埋线23580m,管灌首部装置809套,埋设PVC-U防渗管道338.661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9192个,喷灌首部45套,王岳村种植大户固定喷灌1194亩,喷灌首部11套;西王村种植大户固定喷灌228亩,喷灌首部6套;烧盆村种植大户固定喷灌183亩,喷灌首部3套;西角村种植大户固定喷灌180亩,喷灌首部3套;白庄村种植大户固定喷灌497亩,喷灌首部18套;北曲堤村种植大户智能自动喷灌200亩,喷灌首部2套;孟仲峰村种植大户智能自动喷灌200亩,喷灌首部2套;新建提水设施60座,渠道清理4213m,扬水站2座,涵管1处,硬化3m宽水泥路18.975km,硬化4m宽水泥路34.79km。
整个工程包含下列标段:
第一标段:同口镇北曲堤、南曲堤村,面积8486亩;
第二标段:同口镇郝关村、王岳村、磁白村,面积7889亩;
第三标段:同口镇一村、二村、三村、四村、北马村、韩村,面积7974亩;
第四标段:安州镇新立庄村、南关村、西角村、桥南村、西北村,面积6432亩;
第五标段:安州镇白庄村、建昌村、李庄村、单马庙村,5027亩;
第六标段:安州镇马庄村、西王庄村、烧盆庄村、前午门(村西),6587亩;
第七标段:龙化乡北龙化村、南龙化村、北佛堂村、南佛堂村、孟仲峰村、西良淀村、三坊子村、张庄村,面积7605亩;
共计:50000亩
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6500万元。
2.1.4 质量标准:合格。
2.1.5 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具体服务期限为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含各专业施工) 全过程监理,包含施工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理、信息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下列①和②的要求:
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1.3 财务要求:
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需提供从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得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投标人不得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投标人不得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6)投标人不得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人不得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投标人不得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投标人不得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0)投标人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投标人不得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15)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不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6)投标人不得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7)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8)投标人不得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19)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不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②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③ 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④ 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⑤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上述各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22日09:00至2022年07月2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地市分平台界面选择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需及时关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招标文件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4.2其他说明:
4.2.1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通知公告”中“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册登记完成后市场主体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电子交易系统”下选择“保定市”,打开【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文件。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获取招标文件(PDF)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通知公告”中“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册登记完成后市场主体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电子交易系统”下选择“保定市”,打开【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文件。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网上填写资料、上传证照等并携带证照原件前往河北省任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核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或平台技术支持。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且网上报名的,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
(2)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方式:①注册账号后登录并下载招标文件;②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办理河北CA 后,可直接使用河CA 登录“惠招标”获取招标文件。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且网上报名的,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未按上述要求登记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12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上传经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投标人投标时须将已下载的.HZB 格式招标文件导入“惠招标”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首页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tb格式)上传至“惠招标”投标系统。“惠招标”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
2、开标程序:按下列程序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1)投标人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2)招标人(招标代理)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布开标记录;(3)投标人对开标记录使用河北CA 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4)开标会议结束。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60分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解密必须使用导出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 锁。
5、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 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因未及时办理河北CA 导致的问题,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暂时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继续开标活动:(1)因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原因,造成“惠招标”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2)开标现场出现断电断网等影响招标代理正常开标的事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7. 特别提醒
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新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安新县雁翎西路199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0312-5353165
招标代理机构:金柯信(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滨海高新区海泰创新基地B区2号楼
联系人: 魏工 电 话:18522847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