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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公园项目-南湖公园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26  来源: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公园项目-南湖公园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和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开展容东H片区绿轴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002号) 、《关于容东城市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19】39号)、关于金湖公园(专类公园部分)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107号)、关于容东片区3号地块南湖公园等四块绿地建设开发主体的复函》、《关于金湖公园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1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项目主管单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代建单位:河北建投雄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建投雄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湖公园项目-南湖公园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奥威东路以北,E3路以南,N16路以东,N13路以西。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3664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绿化栽植、园路系统、景观桥梁、水景水系、广场铺装、景观小品、照明浇灌系统、弱电系统等。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金湖公园项目-南湖公园的绿化栽植、园路系统、景观桥梁、水景水系、广场铺装、景观小品、照明浇灌系统、弱电系统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工程项目建设及手续办理以及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

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移交工作,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中标人负责与相关管理部门、周边工程施工队伍等的协调工作,综合考虑可能涉及到的交通(道路)、施工场地、库房、工人食宿、与金湖未来城项目在建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总包单位的配合及工作面的交接、成品保护等工作,投标人自行了解场地情况,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28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1120日,总工期为93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养护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其他: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建安工程费不低于9600元(含)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需同时具备: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2)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之前最近6个月内不少于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因疫情原因未及时缴纳,可提供因疫情中断之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信誉要求: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72309000020227281730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81514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其他说明:1)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office2010或以上版本,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PDF后导入,PDF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2)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3)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312-5620113。(4)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更新至最新版本。(5)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6)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不能按时开标则另行提前通知延后的具体开标时间。

7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1)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现场开标,只需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开标系统:开标前一个小时可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

2)直播系统: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文件时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电话,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开标前必须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

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用IE浏览器登录,确保CA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CA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CA进行检测。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2-5620113

3)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服务-投标人主页(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进行下载查看。

4)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

5)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CA锁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2台电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CA锁进行解密等操作。

8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建投雄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291

联系人:田鹏

电话:1520321855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

联系人: 刘阳 薛士琼    

电话:0311-83086973  13785415600  18632196923

电子邮件:xueshiqiong@163.com

10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75633

10.8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需跟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致,如招标文件未规定,请联系代理询问其制作招标文件时使用的版本号。(版本号:7.8.2014.2960

10.9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10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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