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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县夹浦镇绿化养护第二标段(更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9  
浙江长兴县夹浦镇绿化养护第二标段(更正)
来源:  日期: 2015年5月11日


长兴县夹浦镇绿化养护第二标段(更正)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夹浦镇绿化养护第二标段工程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兴裕鑫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夹浦镇香樟大道(轻纺大厦南至高速北出口)绿化养护第二标段工程,总绿化面积约28302.6平方米。具体见招投标文件清单为准。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1)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3)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公告及报名受理时间:申请施工投标报名者须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备案手册(入库企业)》;(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5月11日-13日上午9:00时-下午3:00时止
2、地点:夹浦镇招投标中心(镇政府二楼办公室)。(最高限价:19.5 万元)
3、联系人:臧政煜 电 话:6018096 6650936
 凡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经招标人资格预审通过后,再由招标人通知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统一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 
夹浦镇招投标中心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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