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ZYHTP2019-XM0798
二、采购项目名称:郧阳区五峰乡幸福院绿化附属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即最高限价)1334313.83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对郧阳区五峰乡幸福院绿化附属工程施工(施工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应提供相应岗位证及身份证,安全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2月-2019年4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完税发票和人员名单)。
4、供应商须提供上一年度(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未发生亏损。
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且应提供在湖北省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被列入黑色名单企业的书面承诺(湖北省外企业须提供带二维码的外省企业入鄂信息登记表)。
6、参加此项目磋商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提供书面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1、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予报名)到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郧阳区城北东路23号东方锦都2号楼1单元2层)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交资质证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提交的资质证件包括:拟派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符合上述供应商条件第五条所列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9年6月5日上午9时00分(8时30分开始受理报价文件)递交至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八、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5日上午9时00分,在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磋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郧阳区民政局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1897191316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719-7239111
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