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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关于2018年城市区绿地内增植亲水植物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10  
关于2018年城市区绿地内增植亲水植物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园林局)委托,就2018年城市区绿地内增植亲水植物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2018年城市区绿地内增植亲水植物绿化工程;洛采竟谈-2019-2

      二、政府采购备案编号:洛政采代【2018】489号

      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4.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4.2项目概况: 2018年城市区绿地内增植亲水植物绿化工程,在绿地内栽植水杉等亲水植物,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3工期:15天;

      4.4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4.5安全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4.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目标

      4.7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五、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500602.01元。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绿化);

      2、投标人所报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含)园林相关专业职称。(开标时须提供所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否则其将不被接受,投标人所提供的职称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聘用人员,须携带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在项目建设期间,未经甲方允许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且不得离开洛阳本地(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上报甲方)。项目一旦中标,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每天必须到现场,若累计三次不到场,将被列入失信名单,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连续半年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近2018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半年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含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否则视同未提供)

      6、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上述内容作为资格后审时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者其投标将被否决。(注:涉及相关证书、各类证件均不得伪造、涂改,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伪造、涂改证件者,将取消其资格后审合格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2019 年1月10日8:30至2019年1 月14日18:00止(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mjjyzx),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或“施工单位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其次点击“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9年1月18日上午9时 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五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单位名称: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园林局)

      联系人:丁先生

      地址:洛阳市龙门大道6号

      联系电话:0379-65520098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名称: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洛路65号1幢五楼

      联系人和电话:李女士 0379-62901599

      电子邮箱:1347370200@qq.com

       十、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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