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水华庭小区绿化工程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伍发改审批[2018]89号文及宜伍发改审批[2018]157号文批准建设。宜昌市伍家岗区园林绿化管理局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项目绿化改造面积13000平方米,栽植乔木250株、灌木21000株、花卉300平方米、草坪8200平方米。
2、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6、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或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须是该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上午9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上午9时30分。
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夷陵大道336号,原伍家岗区法院);
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本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栏目。未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夷陵大道336号,原伍家岗区法院)举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12月25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伍家岗区园林绿化管理局
联 系 人:李丹
联系电话:13307207919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五一广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芳
联系电话:0717-6448240
联系地址: 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358号红旗置业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