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陈家湖环湖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石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石财采计[2018]1091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石首市陈家湖环湖道路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JTHY-SS-20181108
2.2招标项目名称:石首市陈家湖环湖道路绿化工程
2.3招标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石首市陈家湖
2.5招标控制价:937927元,超过控制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2.6付款方式:工程俊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贰级(含贰级)以上项目经理证书;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以公告发布后日期为准);
3.4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前推36个月)至少完成过1项绿化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
3.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 3 日至2018年12月7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盖公章)一套到石首市楚天大道南端(产业花园26号楼东侧)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4日上午9时00分整,地点为石首市楚天大道南端(产业花园26号楼东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七、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落实节能环保及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政策。
八、招标单位
招 标 人: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石首市建宁大道295号
联 系 人:王吉超
电 话:15927772291
九、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首市楚天大道南端(产业花园26号楼东侧)
联 系 人:李雪晴
电 话: 0716-7215966
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