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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林市清宁路北段绿化改造提升工程-A段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2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玉林市清宁路北段绿化改造提升工程-A段(项目编号:YLZC2018-G2-10753)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林市清宁路北段绿化改造提升工程-A段,招标人为玉林市园林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YLZC2018-G2-10753

建设地点:玉林市清宁路北段(KO+000-KO+800段)

建设内容:本项目绿化改造提升道路长度0.8公里,遵循适地适树,并结合推广市树(玉兰树)、市花(三角梅),突出特色、功能、景观和效益的原则,对原配植不合理的植物进行改造,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备案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02日至2018年11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和经审计近年(2016-2017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到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等材料),不论中标与否,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7.监督部门:

玉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5-2697961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林市园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公园路182号 地 址:玉林市胜利路广电宿舍6幢8号

邮 编:537000 邮 编:537000

联系人:丘丽丹 联系人:谭 贤

电 话:0775-2829920 电 话:0775-2580288

传 真: 传 真:0775-2580188



2018 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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