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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任丘市城区绿化片林养护管理项目(7~12)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30  
采购项目编号:BOAOZB1821590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任丘市园林绿化局
采购人地址 :任丘市建设东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韩强 0317-339338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肖亚峰0311-83055039
采购预算金额:8131613.17
采购用途 : 城区绿化片林养护管理
七标段:位于东关张、肖楼,面积:219326㎡(约329亩),各类树木共52402株。
八标段:位于思贤、宋庄,面积218648㎡(约328亩),各类树木共54662株。
九标段:位于史胡、张桥、北各庄,面积173560㎡(约260亩),各类树木43390株。
十标段:位于北关、西关、南关、北小征。面积212800㎡(约319亩),各类树木共53200株。
十一标段:位于殷边、南小征。面积163328㎡(约245亩),各类树木共40832株。
十二标段:位于林庄、太平庄、芦各庄、西凉、锦园对过,面积242909㎡(约364亩),各类树木共46034株。(锦园对过除上述植物还包括:胸径12㎝大叶女贞19株,胸径10㎝黑枣树23株,黄刺玫6墩,冠幅1.5-2米黄杨球22株,干径2厘米金银木84株,基径4-5㎝梨树1株,干径2㎝连翘28株胸径10㎝楸树13株,基径5㎝樱花1株,基径5㎝榆叶梅1株,基径6-8㎝紫叶李20株,多年生月季111墩,干径2㎝紫荆3株,色带(金叶女贞、胶东卫矛、大叶黄杨、紫叶小糪、马蔺)1890㎡。)
以上全部地点的浇水施肥、中耕除草、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绿地保洁、补植增植、树木扶直扶正、林木防护、排涝、防火及巡查看护等内容。
养护管理范围内,如遇其他工程建设,必须积极配合,养护面积按时间节点相应扣除,以扣减后的实际养护面积和时间进行费用结算。#detail##_##_#
项目实施地点 :任丘市城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为具有风景园林、绿化养护及园林绿化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林及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同等专业技师资格人员(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本企业劳动合同及资格证书),其中“相关专业”是指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工程、绿化工程、林业工程、园林绿化等相关的专业。 (4)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注:投标单位可以参与全部标段的投标,按照标段先后顺序(7至12标段),如投标单位在之前的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剩余的标段中仍然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顺序为:七标段,八标段,九标段,十标段,十一标段,十二标段。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具体详见备注)。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10-3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11-05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11-21 09:30
开标时间:2018-11-21 09:30
开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养护周期为两周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3055026
受理质疑电话:0311-83055039
备注:七标段采购预算价人民币1449306.208 元;八标段采购预算价人民币 1444825.984元;九标段采购预算价人民币 1146884.48元;十标段采购预算价人民币 1406182.4元;十一标段采购预算价人民币 1079271.424元;十二标段采购预算价人民币1605142.672 元 采购文件的发售: 1、采购项目标书编号:BOAOZB1821590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网络支持电话:0311-83055039-9090 。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一律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专家评标、价款调整及结算时使用的招标文件以备案后的纸质版为准。
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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