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仪征市枣林湾地区,实施范围为S353以南、G328国道以北,长山路(205县道)以东,胥浦河以西,片区范围面积约27.8km2。
2.项目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约 58,871.79 万元人民币,其中建设投资 57,636.10 万元,建设期利息 1,235.69 万元。项目最终总投资以建设期结束后经审计的竣工决算额为准。
3.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拟实施范围内汉金大道、天池路、桃青线、枣林路、河滨路5条路的沿线绿化以及其它零星绿化项目,包含范围内配套服务用房、房车露营基地、停车场等,总占地面积232.35ha。
(1)道路景观绿化工程
建设5条道路两侧20m~180m的景观绿化以及其它零星绿化项目,包含范围内游步道、服务用房、雕塑小品、廊架、广告牌、市政管网、座椅等,道路总长度21.64km。共实施绿化面积149.76万m2,游步道7.7万m2,服务用房3000 m2,景廊2984 m2,景观小品60处,广告牌1898个等。
(2)配套服务用房改造工程
对现有的配套服务用房进行改造,实施建筑内部给排水、供电、弱电、暖通等工程,对建筑内部进行装修,改造用房建筑面积32556m2。
(3)房车露营基地(含停车场)工程
建设房车露营基地、停车场各1处,总用地面积14.0万 m2,内设置停车场、房车宿营、绿地、道路、露天游乐场、商服用房、厕所、充电桩等。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实施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选定中标社会资本,并由中标社会资本出资设立PPP项目公司(SPV),负责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
6.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1)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及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改建-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
(2)由中标社会资本出资设立PPP项目公司,本项目暂设定注册资本等于项目资本金,为18,838.97 万元,政府方不出资,社会资本方出资100%,为 18,838.97 万元。
(3)合作范围:包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
(4)合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11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1年,运营期为10年。
(5)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及后续采购活动。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含联合体全体成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特定条件
1、申请人应具备实施类似项目的综合能力和业绩,自2014年10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的园林景观类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金额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如果竣工验收证明中未体现金额,则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原件携带至资格预审现场备查)。
2、申请人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近半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职称证书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至资格预审现场备查)。
4、申请人具备良好的旅游资源整合及运营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旅游方向的战略合作协议、委托运营合同等,原件携带至资格预审现场备查)。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及后续采购活动,申请人为联合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出资且出资比例不得为零;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2)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基本条件,联合体牵头方须同时满足特定条件的第 1、2、3条。联合体其他成员满足第4条即可。
6、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申请及投标(可作为一个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承担的义务及出资比例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7、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三、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资格预审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预审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于如下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内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68 号润和创智中心4号楼1 楼(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如神高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售。申请人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关本次资格预审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 14:00-17:30。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开始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09:30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10:00
接收地点: 南京如神高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接收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1391297983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审查日期:2018年11月13日上午10:00
请各申请人在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接收时间内准时送达,申请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后即展开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六、预审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电子文件(U盘):1份
七、本次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苏省仪征枣林湾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仪征市枣林湾枣林山庄210办公室
联系人:曹主任
联系电话:13952585886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如神高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68号润和创智中心D座1层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912979832
邮箱:1363965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