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山县财政局兴采计备(2018)XM489号政府采购计划的要求,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兴山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拟就兴山县滨河公园古夫大桥至后河加油站及209国道朝阳段沿河栏杆亮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项目编号:ZF180917573
二、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滨河公园古夫大桥至后河加油站及209国道朝阳段沿河栏杆亮化工程
三、采购内容:滨河公园古夫大桥至后河加油站及209国道朝阳段沿河栏杆的3400米灯带采购、安装及维护保修。
四、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28.468万元。
五、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能够提供本项目采购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截止时间当天,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投标人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可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制作相应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放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12楼)领取。工本费为每本4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
2、发放时间: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18年10月19日下午15时00分(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15时00分。
2、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要求: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香溪郡10号楼1单元2201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谈判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谈判文件规定处理。
九、定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
十、谈判时间和地点: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名称:兴山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38号
电话:13545719188
联系人:丁礼松
采购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商会大厦13楼)
联系人:龚磊
联系电话:15827229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