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茅箭区大川镇浪溪村易地扶贫搬迁绿化、外网工程项目【第三标段:十堰市茅箭区大川镇精准扶贫安置区浪溪村叶家沟景观项目工程】。
1.2、项目预算:三标段预算价为183.310280万元,报价超过该标段预算价均为无效报价。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项目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大川镇浪溪村。
1.5、项目内容: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1.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7、采购范围:包括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
1.8、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3、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无不良记录。
2.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施工员(市政专业)、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市政专业)、资料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还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2.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市政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6、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2018年5月-2018年7月)的缴费发票及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公章的社保花名册。
2.7、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员工)工资证明函,凡因拖欠农民工(员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企业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
2.8、供应商应承诺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2.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10、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本公告之后)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获取时间
3.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时间: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3.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天津路41号水木清华2单元1606室)。
3.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1)供应商持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复印件交代理公司留存);
(2)供应商报名时由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项目经理未到场的、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资料内容不齐全的,均不接受投标报名。且只接受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3.4、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3.5、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文件。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30日上午9时30分;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开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41号水木清华2单元1606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茅箭新闻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茅箭区大川镇浪溪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0719-8786615
代理机构: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0719-8127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