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金山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绿化养护项目【编号:YZJJ-(2018)公字第4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山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绿化养护项目;
2、主要采购需求:主要工作内容为割草、除草、修剪、病虫防治、新种树木养护、 清除枯枝死树、抗旱、抗台扶正、施肥等,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3、服务期限:2018年-2019年度,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4、采购预算:33万元;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进入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
2、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扬中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时提供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可以自行至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也可以登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网络查询,网站地址:http://218.94.117.252:12301/ ,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和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7、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养护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地(不含道路绿化养护)养护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合同不能显示相关金额、时间信息的视为业绩不满足要求,作废标处理。原件备查)
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时间、地点
1、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4-8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报名登记,未参加报名登记的投标人不得领取招标文件,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开始获取时间:2018年07月23日--- 07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
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扬中市中电大道688号浩云湾27幢04
室(江苏金居)
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自带U盘报名后拷贝文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于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现场勘察要求及联系人: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自行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如有疑问应提请招标人予以澄清,若未提出或未进行现场勘察,今后出现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现场勘察联系人:刘处长
联系电话:18118955606
六、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8月14日14:30时
2、开标时间:2018年8月14日14:30时
3、投标、开标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扬子中路168号)
4、投标有效期:开标后10天。
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交纳65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给江苏金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证金形式必须本票或者汇票。以其他形式提供保证金的或出具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其投标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后五天内保持有效。
八、投标保证金提交要求:
1、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扬中市本地投标人)
2、银行汇票(异地投标人)
3、投标保证金不能以现金、银行保函、银行汇款等形式提交,且保证金出具人与投标人名称应完全一致。
九、招标人: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扬中市金山路1号
联系人:刘处长
电 话:18118955606
招标代理:江苏金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惠娟
电 话:0511-88212202
十、帐 户:江苏金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江苏金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扬中市支行营业部
帐 号:333001040629988
十一、其他
1、获取标书的投标人因故不参加本次投标,请至少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天前,以书面形式致函给我公司,否则将按《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六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