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已由蒲县人民政府以蒲政发﹝2018﹞19号文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意采用PPP模式运作,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蒲县园林环卫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邀请本项目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社会资本方参与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蒲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涉及蒲县9个乡镇93个村庄,其中转运站建在蒲城镇枣林村、山中乡山中村、薛关镇薛关村、古县乡古县村、红道乡古坡村、黑龙关镇肖家沟村、乔家湾乡曹村、乔家湾乡前堡村、太林乡太林村、太林乡高阁村等10个村庄。新建两座垃圾填埋场,一座是山中乡填埋场,位于蒲县山中乡大原村;一座是克城镇填埋场,位于蒲县克城镇北辛庄村。2座5t/d转运站、5座8t/d转运站、3座15t/d转运站,且配备水平压缩设备、基坑、生产管理用房、物资储藏间、控制室及值班室等。2座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座位于山中乡,日处理量85t/d,服务年限13年,设计使用库容55万立方米;一座位于克城镇,日处理量60t/d,服务年限13年,设计使用库容40万立方米。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的社会资本即社会投资人,共划分为1个标段。
1.2项目建设期限:本项目建设期为1年。
1.3项目投资额:项目可研批复工程总投资为13760.11万元,PPP项目总投资为14512.90万元。
1.4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转让-运营-移交(TOT)模式,本次采购的社会资本方,在成交之后,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组建项目独立法人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期满移交职责。采购人按约定提交县政府部门向项目公司付费。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蒲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或单位。
1.5合作期限:14年(包括建设期1年,运营期13年)。
1.6出资方式:项目资本金:4400万元,占总投资的30.32%,其中政府方出资880万元(占20%),中选社会资本出资3520万元(占80%)。
1.7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属于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包含垃圾的转运和综合处理的运营,付费模式为政府付费。政府应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且政府在编制县政府年度预算及中期财政规划时,将本项目财政支出纳入其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社会资本应为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参与公开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投标人于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2:00时和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27号时代广场大厦601A室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含参考资料)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蒲县昌平大街66号政府服务中心四楼)。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蒲县园林环卫局
地址:蒲县西关金叶大厦4楼
联系人:王文平
联系方式:13383473123
招标代理: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27号时代广场大厦601A室
联系人:王先生、王女士
电话:0351-7234677转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