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涧河风光带景观提升工程施工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安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涧河风光带景观提升工程施工
2、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8】163号
3、工程概况:新安县涧河风光带景观提升工程,是一项以改善水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及促进旅游经济发展为主的公益性工程。该项目治理范围从北京路桥至豫晋路桥,治理长度为2.9公里,建设内容为绿化种植、园建工程、构建物工程、电气照明、监控系统、给排水工程等。
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
5、预算金额:一标段:6308938.53元,二标段:4181095.61元,三标段:4446718.63元,四标段:4421155.13元,五标段:6933764.75元,六标段:4708856.62元。
6、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7、工程质量:合格。
8、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严格遵守《洛阳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及《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关于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争创文明施工达到优良标准。
8、标段划分:共6个标段。
一标段:A区园建工程、绿化种植及灌溉工程;
二标段:B区园建工程、绿化种植及灌溉工程;
三标段:C区园建工程、绿化种植及灌溉工程;
四标段:D区园建工程、绿化种植及灌溉工程;
五标段:E区园建工程、绿化种植及灌溉工程;
六标段:电气照明及监控系统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至五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
(3)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类似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5年(含)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自证书颁发之日起)。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个人。
(4)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一年以上(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6)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时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六标:
(1)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范围包含市政设备相关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2)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时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只能投报1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各标段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2018年7月4日上午8:30--2018年7月10日下午18:00。
2、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jy.cn/TPFront/default.aspx)点击“交易登录”--“供应商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63922311,如有疑问请致电新点公司网络技术电话:69921051)。
潜在投标人知道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8月1日上午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8月1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水务局
地 址:新安县北京路农业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5937909046
招标代理: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文国
电 话:0379-60216898 17337923674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北航科技园4号楼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