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常德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洞庭大东延线、二广高速主道、辅道道路绿化养护服务-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CDGP-201703281239
采购人(全称):常德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和叶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洞庭大东延线、二广高速主道、辅道道路绿化养护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常财采计[2017]000124
(3)项目内容:C-服务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585,413.6(元)
大写:贰佰伍拾捌万伍仟肆佰壹拾叁元陆角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17年04月01日,完成日期:2019年12月31日。总日历天数: 1,004天。
地点:洞庭大东延线、二广高速主道、辅道道路
方式:正确履行
4.付款:
a、绿化养护费按季度(每3个月)平均支付。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首期费用,以后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季度的养护费用。 b、养护区域的绿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花卉树木,以及布置节日花坛、设置园林小品等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在确定造价后甲方应先预付60%用于购买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40%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1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简单验收 √一般程序验收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
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7年04月01日 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03月28日
合同订立地点:常德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
10.补充条款
如有增加或变更项目,按业主要求执行,以现场签证为准。
甲 方:常德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芳明
委托代理人:戴拥军
电 话:0736-7190311
传 真:
乙 方:湖南和叶园林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蒋国政
委托代理人:徐建钧
电 话: 13873673333
传 真: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武陵支行
帐 号: 4300 1521 3680 5250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