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龙潭福里及新华佳园景观绿化养护工程补充通知
日期:2016-01-11 08:54 点击: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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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龙潭福里及新华佳园景观绿化养护工程补充通知 |
来源:
日期:
2016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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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文件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予调整。”现更改如下:“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按本合同12.1约定。”。 二、本通知与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三、本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四、其余要求同原招标文件。 南通天兴城市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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