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环保厅公布了2014年江西省环境质量概况。统计显示,全省地表水Ⅰ-Ⅲ类水质稳定达标率达80.9%,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0余个百分点;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其中PM10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75.8微克,较2013年下降1.56%。
2014年,本省全力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在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面,本省重点从整治城市扬尘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工业企业污染等三方面努力控制PM2.5雾霾污染。全省火电机组脱硫脱硝责任书项目全部建成,全年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共15.8万辆,淘汰燃煤锅炉835台;出台了《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南昌市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向公众发布预报预警结果。
水污染综合整治成效显著,重点从整治饮用水源地污染、重点流域水污染、五河及东江源头污染等三方面遏制水环境恶化势头。批准增加宁都县、上犹县部分区域808.02平方公里纳入赣江源头保护区,下达“五河一湖”及东江源保护区以奖代补资金1.752亿元,加密对“五河”及东江源头保护区水质监测频次,由原来的每年监测6次增加到每年监测12次;完成《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骨干工程项目141个,8个考核断面综合达标率为100%。全省11个设区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取得新突破,重点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三个方面控制农村土壤环境污染,成立了省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协调小组并印发相关实施意见,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以奖促治”示范项目9个,实施农村规模化养殖场减排措施改造542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