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作为国家政治、科技、文化、信息的中心,社会资源高度集中,因为首都的吸引力而招致众多人口,也导致了北京“城市病”的凸显。如何解决,成了一个问题。2014年初,国家提出了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其中,首都功能疏解即是题中之义。近日,北京市政府东迁通州以及其他一些传言风起,又一次引发人们热议。
首都,相较于一般城市,其特殊之处在哪?北京城作为元明清王朝的都城,至今已有几百年的首都经验,那么,历史上北京城是否面临此类问题,又是如何解决的?历史经验对于今天的城市发展困局是否有借鉴意义?就相关问题,记者记者采访了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唐晓峰教授。
唐晓峰教授多年从事历史人文地理研究,谈及此事,他首先表明,对于传闻,不便评论。但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是确定之事,可以作为讨论的议题。
一般来说,首都城市不可避免地存在非首都功能,但占多大比例是有差别的,这影响到城市管理体制的设定。
在中国古代都城中,非首都功能的东西比现在少得多,越早的都城,非首都功能的东西越少,城里可以说是大朝廷,小社会,像秦咸阳、汉长安,城市主体就是大型宫殿,所以对都城的管理,主要是朝廷的事。长安城初期的建设就是萧何主持的。到了后代,虽然居民区在京城中占的空间逐渐扩大,需要有基层衙门,但朝廷仍然参与城市的直接管理。清代的北京城,管理者有步军统领、五城御史、顺天府尹,前两个都是朝廷大员,顺天府尹虽然是“地方官”,但级别比一般的府尹高二、三级。顺天府是“京府”,其所辖的大兴、宛平是“京县”,还是有很强的首都色彩。
首都城市的历史发展,有一个特点,其表现就是非首都职能部分的增加,比如老北京天桥一带的发展。在首都城市向城市大社会发展的趋势中,城市的首都职能与非首都职能的差异,或者说矛盾,也就越来越明显。那么,一个独立的首都特区,比如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是否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唐教授说,“其实,也一样,照样存在两种不同利益的矛盾。曾经有一个华盛顿市长,因为不满于联邦政府的一项法案,认为它侵犯了华盛顿市的利益,所以带头去游行,向国会抗议,结果因为游行堵塞了大街,妨碍了交通,居然被抓了起来。”
又有朝廷官员,又有地方官,中国古代都城的管理常常是这样,二者在市政管理方面的界限并不清晰。像今天这样明确、利落的“北京市政府”的概念是晚近才出现的,古代并没有如此清晰的划分。
那么,在近代城市化进程中,脱离“国都”色彩之外的“北京市”,这样一个城市管理色彩浓重的“市政府”是如何产生的?
唐晓峰教授介绍说,北京“市政府”的雏形是从“巡警”机构中慢慢发展出来的,最初以维持治安为主要职责,这出现在清末民初。
清朝后期,北京城变得十分复杂,而朝廷能力渐弱,城市管理几乎瘫痪。有个美国人到北京看到了脏乱的样子,感到奇怪,“这难道就是永乐帝和乾隆帝的伟大的京师吗?”看过清末北京照片的人都会纳闷,怎么城市的街道坑坑洼洼,那么糟糕?
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国都沦陷,事平之后,清廷开始自我革新,实行“新政”。北京的近代管理体制也由此开启。由于当时北京城内百业杂处、秩序混乱,传统体制下的城市管理模式无法适用。出于维护城市治安的考虑,清廷于1902年陆续裁撤五城御史衙门,仿照西方警政制度,筹办了“工巡总局”,一方面负责城市治安,另一方面也承担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诸多职能,比如交通管理、公共卫生、社会救济等。
1905年,清政府接受袁世凯的奏议,设立“巡警部”,接管了工巡总局,不久,又更名为“巡警总厅”,其职能不仅是京师内外城的警务,同时也包括了市政、交通、工商业管理、社会救济等城市建设和公共管理职能。到了民国初年,巡警总厅又改建为京师警察厅,隶属内务部,依然行使原有的城市管理职能。1914年,在内务总长朱启钤倡议下,成立京都市政公所,才将京师警察厅的城市管理职能剥离出来,由市政公所行使这些职能。市政公所的成立是北京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体制性变革,它可以说是北京市政府的前身。
首都,毕竟不是一个纯粹的官员社会,它有百姓社区、各色实业,也有一个世俗平民社会,当然需要一套独立的工作体制进行组织管理。1928年,北京改称北平,成立北平特别市。当然,此时首都已经不在这里,情形完全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