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绿江界河公路大桥丹东口岸配套工程-旅检大楼装修续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2-11-08 10:02 点击:4944
鸭绿江界河公路大桥丹东口岸配套工程-旅检大楼装修续建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鸭绿江界河公路大桥丹东口岸配套工程-旅检大楼装修续建工程采购需求:本工程为鸭绿江界河公路大桥丹东口岸配套工程—旅检大楼装修续建工程,施工内容为旅检大楼地上一层至三层(含夹层)装饰工程、水暖工程、电气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30日前完工(最终以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为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2拟派驻本项目的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二级以上资格。3.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采购活动。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异议。2、异议函内容、格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异议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所有材料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ndzzbb@163.com发送邮件并致电15941512502,邮件应包含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同时邮件写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待审核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没有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材料提供不清晰者将谢绝购买招标文件。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花园东路68-9(卓越汽修隔壁)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花园东路68-9(卓越汽修隔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