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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大园林与旅游学院2011年在职风景园林硕士招生
日期:2017-06-19 09:31  点击:265

河北农业大学园林与旅游学院2011年在职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河北农业大学园林与旅游学院位于古城河北省保定市,成立于2002年4月,其前身为顺天中等农业学堂,经历了河北省黄村林业专业学校、河北农大园林化分校、河北省林业专科学校、河北林学院、河北农大林学院等几个发展阶段,拥有百年办学历史。目前学院下设园林、旅游两个系和中心实验室,设有4个专科专业、4个本科专业和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拥有专任教师41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9人,拥有博士学位教师19人;截止2011年初,学院拥有在校本专科生1502人,在读成人教育学员768人,在籍硕士研究生243人。学院规模和教育教学水平在河北省风景园林学科中居于领先地位。

  2005年,经国家学位办批准,我院成为全国首批22个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招生单位之一,也是目前河北省唯一拥有此专业学位招生权的单位。经过几年的发展,招生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共招收在职风景园林硕士48人,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高素质的实用型人才。目前2011年的报名工作即将开展,诚邀各位行业精英报考我院,共谋风景园林事业的新发展。

  一、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二、招生领域及名额

  风景园林硕士不下设领域,招生名额由我院根据报考情况自行确定。

  三、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时间、参考书

  风景园林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我校限招英语、日语)运用能力测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各培养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

  第二阶段,达到培养单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所报考的院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参考书: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GCT"命题依据是《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

  2、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考试科目为《风景园林概论》,参考书:1、《园林树木学》,陈有民,中国林业出版社;2、《城市园林绿地规划》,杨赉丽,中国林业出版社。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与复试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再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和复试、录取

  (一)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录取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规定,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并依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学习方式和年限

  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单独组织上课,每次授课时间为两个星期。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

  七、收费标准

  研究生每人需交纳课程学习费、导师指导费共计20000元,学校不安排食宿,其他费用自理。所有费用入学时一次交清。研究生为原单位在职人员,一律不转户口、人事档案,享受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河北农业大学园林与旅游学院刘老师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农业大学西区园林与旅游学院办公室(071000)

  电话:0312-7528788;1860312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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