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白洋淀大道西侧道路联通工程(安新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竣工决算审计服务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6 月 2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2022-83
项目名称:白洋淀大道西侧道路联通工程(安新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预算金额:1102670元
采购需求: 白洋淀大道西侧道路联通工程(安新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竣工决算审计服务(一类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二类人员3名,三类人员4名;预计服务周期150天)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本工程实际实施进度,人员进场起至竣工决算审计服务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的规定,(1)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3)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应当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的政策及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 06 月 07 日至2022年 06月 13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9:30 ,下午 13: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方式:自主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惠招标”上传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签到、解密,因投标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1)供应商开标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由于疫情防控需要,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愿的投标供应商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若因投标供应商原因获取招标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 中的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2、投标供应商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供应商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因投标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缺一不可)完成注册并同时下载招标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及审核。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4、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新县审计局
地 址:河北省安新县育才西路85号安新县审计局
联系方式:李亚青 0312-8738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联系方式:张文生 18132709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生
电 话:18132709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