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形态的自然演化性规定、功能区、经济竞争力、空间布局、城乡关系平等、城市内部的开放性以及城市土地所有权的混合性等等,都指向了城市魅力的根源本身。
这些宏观层面的思考,对城市以及市民而言,更是极其重要。
城市化是落后国家迈向发达国家的必经历程。按目前的发展速度,我国的城市化率在2030年前后,有可能达到75%左右。
过去几十年内,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得益于城市化率的提高;中国今后的发展,还将仰赖城市总规模的扩张。但是,当我们的城市化率达到较高程度以后,我们的城市会不会是高品质、有魅力的城市?这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城市建设研究界很难确定关于魅力城市的精确标准。本文提出的关于城市魅力的若干规定,出自笔者自己的阅读与思考。
一、城市形态的自然演化性规定
人类的土地利用方式,容易导致对自然过度掠夺。强力的、大规模的土地利用规划,会对自然本体形成过度干预。通常,土地利用规划可能干预河道、动物迁徙路径、动植物生存条件、土壤品质、空气品质等自然本体,如果引起自然本体品质恶变,将最终影响人自身的生存品质。因此,土地利用规划应努力做到对自然本体的干预最小化。
以人力的土地规划干预自然本体的一个经典案例,是日本奈良的城市建设。公元710年,奈良作为日本首都,设想了一个宏伟的造城计划,新都市被定名为平城京。其建造是模仿隋唐时代的京城长安,东西长约六公里,南北约四公里。据记载,城市网络格局建设完成80%以上,鼎盛时期由各地迁入的人口约二十万人之多。然而公元794年,天皇迁都于平安京,这标志“奈良时代”结束,换言之,作为首都倾国力建设80年之后,奈良不再获得同样的持续投入维持其格局。在之后漫长的1300年,发生了什么?奈良依然是一个城市,但是,其格局并未延续宏伟的都城模式,尤其让人印象深刻的是,那些被渠化系统改道的河流,鬼魅一般回到自然的漫流形态。辉煌的朱雀大街曾是最繁华之地,现在完全淹没在近似田垄的肌理里。细部对比则更令人惊异,凡是对河流走向的干预性建设全部湮灭,河流恢复了旧貌。反过来说,如果奈良继续作为日本首都,人们为了维护这座城市,要比维护一座自然发展起来的城市,付出更多代价。
强干涉性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上是在工业化社会兴起后逐步形成的,而此前人类社会发展使某些习惯经受了长期的历史考验,具有一定合理性。特别在欧美社会,因为历史上具有地方自治的传统,也有保护私有权的法治实践,这种合理性就更为可靠。基于这种认识,在涉及关于土地规划的立法理念中,事实上就有一种“存在优先原则”,被一些规划思想家所遵守。
原住民生存在状态优先,是这一原则的体现。一个居民社区可能已经存在很长历史,后来其周边地区人口发生变化,成立了新的公权机构,那么,这个公权机构有权用新的土地利用规划干涉老的社区居民的吗?从欧美法治实践看,这种可能性很小。
此理念的坚守,有助于产生城乡风貌的多样性。如果动辄用后来的土地利用规划否定历史上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非常容易反复发生大拆大建行为,历史遗产难以保护,并使城市风貌千篇一律。
这样的土地规划理念,不仅不会限制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还会使经济发展更加健康,城市更加美丽。越是尊重有价值的历史存在,城市就越有多样性,越有可能避免“千城一面”。
建立土地所有者“保持现状优先权”,并不是现状绝对不能改变。通常,如果确实需要改变现状,有可能在土地主人过世之后,发生遗产继承时,才会依法改变现状,例如拆除现有的地面建筑设施。
二、城市功能区的多样性规定
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是一个城市有魅力的关键要素,而文化积淀与城市多层次多样性有关。我们要说明的是,历史不是某一个时间段落的辉煌,空间历史的真正价值,在于其连续演进,充满了故事感和吸引力,目前盛行的城市“美化”和“绅士化”改造思路,正是抹杀了时间痕迹,以美丽的名义洗白了魅力所在。一个地方因气候、材料、人口、历史事件形成的文化差异性,有利于增强居民的凝聚力和自豪感,并为商业往来增添信任感,形成城市经济繁荣的社会资本。
中国近期建设中的两个运动,一是建设“美丽乡村”,一是建设“魅力城市”。可见,在命名之初我们就潜在意识到:城市,比照乡村,最主要的价值特征是——更加富于多样性。简.雅各布斯在她那本著名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很明确地呼吁:多样性是城市的天性。遗憾的是,我们所看到的魅力城市工程几乎都是按照美丽这个单一标准打造的,并形成强大的范式,通过参观学习一再拷贝,以建设之名迅速瓦解了城市特有的多样可能,将丰富多彩的体验统一成单一的视觉冲击,并通过规划管制固化某个美丽瞬间,这个过程类似把活体制作成标本。
这些年来,我们似乎意识到多元化的重要性,但在安置多元功能的实际规划举措中,我们往往只想要大城市复杂丰富的城市结构,而不想要与之共生的问题、压力和多变性,我们奉行严格的土地功能分区规划,这导致事实上的城市效率和魅力双重丧失。
混合历史与各种利益博弈的城市区划格局是城市魅力的内在决定因素。“时间”是最优秀的规划师;越是有“大手笔”的规划师,越可能毁灭城市的魅力;市民喜欢有一定混合度的城市功能区,而城市领袖喜欢城市由边界清晰的不同功能区构成,城市便毁在城市领袖手里。这些都是城市规划研究者经过反思以后形成的新认识。举一个例子,浦东是按照我们理解的理想城市模型打造的,而上海人自己则更喜欢浦西,似乎我们规范内高度强调的日照保障、设施升级等并不比多元混合的历史街区更有吸引力。
保护城市多样性的一个重要举措,是重视城市构造中的某种弹性元素,以适应不可预期的变化。弹性元素是指功能上的多个可能,比如临时用地,可以在已明确的功能地块里实验性地混合不同功能,这些功能,很可能昭示了未来的趋势,或是丰富了现有功能的厚度。
景观丰富所构成的城市多样性,也为城市增添魅力。环境优美不意味着高比例的大广场、大绿地、宽马路。这几个要素很重要:第一,城市不应是整齐划一的建筑景观。要容忍“钉子户”存在,允许业主保留个性化建筑设施。标志性公共建筑设计要论证,防止异形设计,避免对公共审美意识的误导和大量非标产品带来维护费畸高的问题。但私人使用的建筑物应允许“奇奇怪怪”的形体。第二,应最大限度地推倒围墙,提高城市的通透水平。第三,应鼓励低密度住宅区的私人绿地向公众开放。第四,应建立现代化的垃圾排放、处理理念与硬件系统,使城市整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