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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余省份出台海绵城市建设意见 拟投资超50亿
日期:2016-04-29 14:08  点击:210

  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据查,截止目前,至少有16个省份陆续制定出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另外,成都、武汉等多个城市分别计划1至3年内投资超50亿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16省份出台实施意见

  国办印发的指导意见中指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目前,已出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或方案的地方有上海、天津、河北、江苏、山东、重庆、陕西、山西、甘肃、云南、辽宁、江西、四川、海南、安徽、湖南等。

  据查,上述10余省份出台的建设意见中所提目标,基本与国办指导意见中的一致,但也有少数地方较之略高。如天津和山东提出,要将至少75%的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

  多个城市拟投资超50亿元

  去年5月,住建部部长陈政高曾表示,“据估算,海绵城市建设投资约为每平方公里1亿元到1.5亿元,这是一个巨大的投资空间。”国办在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意见中还明确指出,要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据悉,四川成都建委近日表示,成都将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五大工程”,2016年计划投资260亿元,共计130个项目;湖北武汉计划到2017年,实现投资155.16亿元,完成389个海绵城市项目;山东济南计划共安排43个大项、137个子项,总投资79.26亿元,通过2至3年完成试点区域海绵城市建设任务;浙江嘉兴在试点示范区共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116个,涉及工程总投资51.09亿元。

  此外,湖南岳阳正在着手编制海绵城市整体规划,计划三年内拟投入40亿元;广东湛江表示,未来将投资约46亿元,实施147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第二批试点城市正在筛选

  2015年4月,第一批16个海绵城市建设国家试点公布,包括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10月份,住建部明确,计划3年内投资865亿元在这16个城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建设面积450多平方公里,在此基础上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今年2月,财政部、住建部等通知启动第二批海绵城市国家试点申请工作,各地相关部门于4月10日前提交申请和实施方案。住建部还要求,自4月份起,每月5日前,各地需填报上月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包的建设进展情况,直至项目实施完毕。据报道,有青岛、湛江等多个城市递交了申报材料。

  根据此前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城市将按城市规模分档获得一定补助,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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