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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至云和公路新昌泉清至石溪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7-06-15 10:26  点击:761

  一、招标条件

  鄞州至云和公路新昌泉清至石溪段工程(项目名称)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5]81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约16443万元,建设地址位于浙江新昌,计划于2018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新昌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新昌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第2标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鄞州至云和公路新昌泉清至石溪段工程,项目起点位于老104线(桩号K1611+020)与樟树路交叉口,往西南方向跨过新昌江,从棣山村西北侧经过,跨棣山电站的尾渠,再过平川桥,利用一段新大线、在新民村附近跨新民江后在终点处接104国道(桩号K1609+350);路线全长约3.962km。

  本项目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铺车道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32.0米。设计桥梁荷载公路-I级。

  招标范围:第JL2监理标段: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工程设置1个施工监理标段。

  第JL2监理标段:桩号K0+620~K3+962,路线全长约3.342km,监理内容为所辖路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安、绿化等的施工监理。

  监理服务期:42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18个月(含施工准备期、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325.0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总监理工程师为自有人员,其须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机构驻地或副驻地1周年及以上,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工程师评价周期内个人累计扣分在24分(不含)以下。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标段监理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2)拟派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为自有人员,且须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1周年及以上,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工程师评价周期内个人累计扣分在24分(不含)以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1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投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6年6月2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6年6月5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0日15: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纸质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打印的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所有投标人须在下载招标文件前交纳下载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和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昌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新昌县鼓山西路650号

  邮编:312500

  电话:0575-86938609

  传真:

  联系人:孙工

  招标代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东清巷131号凤起商务大厦2701室

  邮编:310012

  电话:0571-85393046

  传真:0571-85390046

  联系人: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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