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对昆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最重要的就是要千方百计留住雨水并加以利用。据统计,目前昆明已在工业和民用建筑项目已同期配套建成了162个雨水收集利用设施,雨水综合利用设施日设计规模约11万立方米。已有68条约120公里道路,采用了雨水生态断面技术与道路同步建设。并对已建成的51个公园绿地要求补建了雨水集蓄利用设施。
从生态环境的角度来看,实施雨水资源化利用后,能够涵养和补给城市地下水、缓解地面沉降、防治雨洪灾害。同时,还能起到削减城市洪峰、减轻城市洪涝灾害和排水压力、降低面源污染、改善和修复城市水环境和生态环境等作用。
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方面,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南将积极推进昆明、玉溪、丽江、大理等地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鼓励全省设市城市、有条件的县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全面探索建设海绵城市。同时,还将加强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绿色蓄排与净化利用设施等建设。加强自然水系保护与生态修复,切实保护良好水体和饮用水源。
此外,按照省政府“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云南还将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到2020年,全省建成5000个美丽宜居乡村典型示范村,并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宜居乡村村内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90%,生活污水处理农户覆盖率不低于70%,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有效处置及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同时,云南还将加强城镇供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到2020年,城市和建制镇集中供水普及率达到95%和85%,县城和县城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87%。
云南省将科学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求作为城市建设项目的前置条件。同时,改善城市道路排水系统,新建道路要配套建设雨水综合利用系统,已建成的道路排水系统要抓紧升级改造,提高道路对雨水的渗滞能力。还要推动海绵型建筑和小区建设,在新建建筑与小区推广使用绿色屋顶,大幅减少建筑与小区的硬质铺装面积,积极采用透水铺装,机关、学校、医院等建筑要率先践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云南省还将加强城市综合排水防涝整治,统筹绿色生态基础设施和排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就地吸纳雨水和排水能力。同时,加强城市排水管网和河网衔接,提高河道输排水能力。计划到2020年,云南全省所有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