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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城市园林绿化经济管理趋势
日期:2016-09-18 16:24  点击:263

  一、时代特征

  近年来,我国城市绿地面积增长很快,1998年、1999年、2000年,分别比上一年提高了9.14、9.58、8.95个百分点,都接近于国民经济的增长幅度。这个成就的取得,归功于全民环境觉悟的提高,增强了绿化祖国的自觉性;国家法律、法规,把绿化建设列为各级政府的职责,并且规定为各行各业以及公民的义务;在城乡建设中,把绿化列为必须同步进行的建设项目之一。总的来说,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控下,绿化事业与经济发展形成了相互促进、互为基础的态势。

  在绿化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城市绿地系统的结构发生了变化。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报》测算,在城市绿地中,公共绿地占15.8%~16.95%,公园占9.8%~10.1%,属于园林专业部门以外的占61.19%~62.82%。苗圃占城市绿地的3.67%,其中属于园林专业部门以外的占40.58%~59.16%。

  当今绿化事业的实践,比过去任何时期都要丰富得多、精彩得多,不但出现了量的增长,而且形成了质的变化。由于绿化事业格局的演化,形成了如下新的行业特征:

  (1)绿地功能由以休闲、游览为主,转向以环境功能为主;

  (2)管理范围由对行政系列内单位的管理为主,转向涵盖城乡面对全社会绿地树木的管理;

  (3)绿化建设的投资由政府单一渠道,转向投资主体多元化;

  (4)绿化生产由计划管理,转向市场运作;

  (5)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能由行政指挥,转向依法调控;

  (6)绿化建设与经济发展和建设事业处于相辅相成的地位。

  形势在呼唤符合时代特征的管理理论和管理策略。

  2、产业化和权益平衡

  2.1城市绿化是一门新兴的环境产业

  城市绿化的建设过程、功能要求和经营目的,与林业有所不同,但都是生产建设的组成部分,一个是以取材为主,一个是以环境保护为主。城市绿化是对社会环境资本的投入,其经济回报是多方面的,而且是十分丰厚的。城市对园林的需求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基础设施;二是作为休闲设施。前者应当由市政当局作为公共产品共给全体市民,后者则可以由法人实体作为法人产品提供给部分市民。

  (1)绿化建设所投入的绿化材料,在合理的养护下,将不断增加物质量,为社会积累财富。据《宝钢绿地资源评价与生态群落构建研究》估算,上海宝山钢铁总厂的厂区绿化价值,为建设费及其养护管理费总投入的2.3倍。在绿化材料物质量积累的同时,发挥着越来越大的环境效益。其优化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功能,形成提升城市以及社区价值的砝码。

  (2)绿化的环境功能,是潜在的生产力,融合在社会生产的全过程中,作为一项重要的环境资本,是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条件之一。许多城市和社区出现了“以绿引资,因绿兴市”的连锁反应,因环境改善、景观美化,而招来投资者、旅游者,繁荣了经济。有的城市计算建设投入与产出之比达到1∶5的高值。一次投资长期受益,走上了环境与经济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道路。有远见的建设者、开发商,为了适应当今人们注重环境选择“择绿而居”的时尚,自觉地投入土地、资金兴建绿地,成为决策的热点。因为有了绿色的环境而房价上升,楼盘热销,绿化与物业市场出现了密不可分的“经济波澜”。

  (3)城市绿化形成的“经济波澜”渗透在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结合城市建设工程进行绿化建设,以及在人口稠密、建筑拥挤的地区进行“拆房建绿”,对国家和建设单位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投入。但是绿化建设所形成的经济动力,涉及许多经济领域。首先是提高了环境质量,提升了地区的物业价值,改善了居住条件,造福人民;拉动了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装潢市场、建材市场、劳动力市场、搬运市场等。除了投资者直接受益以外,对社会经济的拉动作用是很大的,只要进行综合核算,其经济效益将大大超过投资额。由于经济效益的诱导效应,提高了投资主体的“绿化觉悟”,推动了绿化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

  2.2权益的平衡问题值得探讨

  城市绿化所形成的环境效益,不受疆域的约束,无论投资者还是非投资者,都可以不受限制地在自然空间里均衡地得到享受,由此形成了环境效益普遍性的特点。市民作为纳税者,享受绿化的环境效益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当某些经济实体因城市的绿化环境使他在经济活动中受益时,他不需要通过市场付出代价,又形成了绿化经济效益外部性的特点。对那些没有依法负担应有的绿化建设任务或没有达到法定绿化数量的单位来说,实际是他们占用了社会的环境资源。对这类单位应该以环境评价、计量为标准,他们应该向社会做出补偿。把外部化的经济成本转向内部化,才能从利益驱动的高度,调动其绿化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同样,某些依法进行了环境绿化建设达到或超过法定指标的单位,他们投入了土地、资金,对城市绿地系统做出了贡献,他们是城市环境质量的生产者。政府对这类单位在税费负担方面给以优惠才比较合理。

  但是,目前对绿化的环境效益,还处在有认识无评价或有评价无计量的状况。多数单位对绿化的效益还停留在从概念到概念的水平上。现在有一些先行单位,对绿化的环境效益进行了经济效益评价、计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例如:上海宝山钢铁总厂经过对厂区绿化进行的核算,发现环境效益的经济价值为绿化投资的11.26倍(据《宝钢绿地资源评价与生态群落构建研究》)。从深化城市绿化管理要求出发,应从法制和管理上推行绿化环境经济效益评价、计量。这一举措在工作的初始阶段应该删繁就简、由粗到细、循序渐进地逐步推开,以便比较具体地反映绿化的经济效益。这是确立城市绿化的性质、地位,促进绿化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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