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引滦于桥水库流域生态涵养林工程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日期:2015-08-27 15:21 点击: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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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于引滦于桥水库流域生态涵养林工程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
来源:
日期:
2015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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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项目)
1.采购人名称:蓟县林业局 2.采购项目名称:引滦于桥水库流域生态涵养林工程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栽植金银花3.5万亩、栽植核桃4.5万亩、栽植蓝莓0.3万亩。 4.采购项目说明: 多年来,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桥水库保护,根据天津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为保护天津“大水缸”,蓟县县委、县政府启动实施了蓟县于桥水库水源保护工程,我局实施的《引滦于桥水库流域生态涵养林工程项目》,2014年6月县发改委批复我局实施《引滦于桥水库流域生态涵养林工程项目》(蓟发改〔2014〕65号),按照项目安排,完成金银花、核桃、蓝莓栽植8.3万亩。建设范围南起蓟县与河北玉田分水界,北至下营与河北兴隆分水界,西起下营镇窜岭庙,东至与河北遵化分水界。涉及下营、孙各庄、马伸桥、出头岭、穿芳峪、西龙虎峪、罗庄子、五百户和别山等9个镇乡。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工程需要技术力量雄厚,资质信誉好、有本地区工程经验的企业承担。多年来,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桥水库保护,根据天津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为保护天津“大水缸”,蓟县县委、县政府启动实施了蓟县于桥水库水源保护工程,我局实施的《引滦于桥水库流域生态涵养林工程项目》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工程建设十分重要,需要技术力量雄厚、资质信誉好,熟悉本地区地形地貌特点,具有绿化经验的公司承担。 (2)工程具有持续性、长效性,后期养护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引滦于桥水库流域生态涵养林工程项目”的工程构成比较复杂,涉及多种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质量的好坏不仅会直接影响到工程的交付使用和设计目标的实现,而且也会对社会和环境造成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养护管理工作是在工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一种持续性、长效性的工作,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必须由本地有资质、力量雄厚的公司进行承担。 6.唯一供应商(或唯一品牌)名称、地址:(单一品牌采购的,填写生产厂家的名称和地址) 蓟县山区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蓟县官庄镇小屯村北 7.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此项不限制专业人员人数及工作单位,但专业人员应至少为项目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蓟县山区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2月17日, 具有科学的管理经验,雄厚的经济基础,过硬的施工技术,公司曾在蓟县地区先后完成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蓟县重点公益林工程、津蓟高速公路绿化等国家级、市级重点工程,造林和绿化工程质量均达到了优质施工质量标准。 刘金明(蓟县林业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 8.公示的期限:2015年8月24日至31日 9.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采购人联系地址:蓟县渔阳镇南外环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2970186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蓟县兴华大街56号 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82822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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