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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望城经开区沿河路二期(普瑞大道-红家坡路)第一标段(K2+060-K2+530)、红家坡路东段(马桥河路-沿
日期:2015-08-27 15:21  点击:219
湖南望城经开区沿河路二期(普瑞大道-红家坡路)第一标段(K2+060-K2+530)、红家坡路东段(马桥河路-沿
来源:  日期: 2015年8月27日

望城经开区沿河路二期(普瑞大道-红家坡路)第一标段(K2+060-K2+530)、红家坡路东段(马桥河路-沿河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招标答疑

一、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条具体修改如下:
    “3、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允许在长沙地区(包括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最多有一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包括本项目),不允许有外地(指长沙地区以外的地方)在监项目或作为专业监理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总监代表不得有在监项目。”
说明:若投标人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即具体要求如下:
1、开标时,资格审查原件中应同时提供总监代表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社保证明原件;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八、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中应配备总监代表,并提供总监代表简历表(格式同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及其相关证件(包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望城经开区建设开发公司
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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