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大道(万家丽路口-湘潭市交界)路面大修(景观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监理答疑文件
日期:2015-08-10 08:36 点击: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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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大道(万家丽路口-湘潭市交界)路面大修(景观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监理答疑文件 |
来源:
日期:
2015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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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大道(万家丽路口-湘潭市交界)路面大修(景观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投标人提出质疑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15年8月3日17:00)截止。投标单位提交的问题都经过了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做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10页41条“奖项加分”的要求中明确了”全国金杯示范工程“为加分奖项,而在招标文件第25页计分规则的加分奖项中并没有”全国金杯示范工程“,请问“全国金杯示范工程”是否可为该项目加分? 答:该项目的奖项加分仅对国家优秀监理单位、湖南省优秀监理单位、国家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湖南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及市政类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市政类全国金杯示范工程、市政类芙蓉奖、市政类省优质工程、市政类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市政类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及相应省外奖项予以加分(须提供相关奖项证明、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加分)。 问题2:招标文件P8 第9条 监理取费控制价为:2277900元。超过监理取费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计零分。 而并没有给出下限值, 根据本项目评标办法“湘建建〔2013〕283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第二章第十四条中规定:招标人设定的上、下限值之间幅度差不超过8%,请问按照该条款规定明确该项目报价下限值? 答:该项目监理取费控制价上限值为:2277900元,监理取费控制价下限值依据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要求计算后为2095668元,超过监理取费控制价上限值或低于监理取费控制价下限值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计零分。 长沙市公路管理局城郊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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